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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部分民办高校试行招生放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02
  

    9月1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01年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阶段第三批高职与高专录取告一段落后,对缺额的计划将进行结构性降分并通过征求补填志愿录取,另对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民办高校试行招生放开,采用进一步扩大自主权的招生录取办法。2001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预定在9月9日全部结束。

  本次试行招生放开的对象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且有计划余额的民办高校。对于民办高校,所谓扩大的自主权是指:1、各校根据学校条件和教学质量的需要,自主确定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分的最低报名资格线;2、各校根据各个专业的要求,自主确定各个专业录取时对有关单科科目的成绩要求及其它综合评价指标;3、各校独立接受考生报名;4、各校按事先向社会宣布的方案自主录取,并对考生的疑惑作出负责的解答。

  试行招生放开后,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权。允许考生可同时报若干所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民办院校,一旦考生被多所院校录取,在规定的期限内考生可凭其中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高考成绩单选择一所学校报到。

  凡参加2001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而尚未被录取,上海卷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在C等及C等级以上,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分在各校规定的最低报名资格线以上(全国卷考生也有相应的最低报名资格线)的考生均可报名。其中结构性降分线内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按规定征求补填公办高校志愿的同时,也允许填报民办高校志愿。对结构性降分线下的考生只能填报符合各校规定的最低报名资格线的相应民办高校。对已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则不允许再报名。

  为切实做好这次民办高校实施进一步扩大自主权的招生录取工作,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各试点民办高校事先制定自主招生框架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必须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建立招生监察小组。各校将于9月5日发出预录取通知书,9月7日至8日,被录取的考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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